在現如今企業林立的時代,數量最多的企業并不是大型企業,更不是中型企業,而是小型企業。通過國家發布政策的內容可以看出,涉及次數最多的就是小規模納稅人。由此可見小規模納稅人的地位,在我國越來越不可替代。

問:符合哪些條件,才可以被稱為小型微利企業?
答:《關于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)規定,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,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、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、資產總額不超過5 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。
問:假如小規模納稅人的月銷售額沒有超過10萬元,那么當期因開具專票已繳稅款可否申請退還?
答:《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)規定,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,當期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繳納的稅款,在增值稅專用發票全部聯次追回或者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后,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。
問:在預繳地的小規模納稅人,銷售額未超過十萬元的情況下,是否需要預繳稅款?
答:《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)規定,按照現行規定應當預繳增值稅稅款的小規模納稅人,凡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,當期無需預繳稅款。本公告下發前已預繳稅款的,可以向預繳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。
問:在2019年以后,一般納稅人是否還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?
答:《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)規定,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(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)或者連續4個季度(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)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一般納稅人,在2019年12月31日前,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。